7月1日,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和绍兴市税务局组织100余人,分成9个抓捕小组,赶赴重庆、山东、河南、河北、江苏及浙江等地,于7月3日统一收网,抓获官某、朱某等涉案犯罪嫌疑人23名。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零五条规定,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,是指有为他人虚开、为自己虚开、让他人为自己虚开、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,违反有关规范,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。一些企业为了从税费中“节约”成本,就购买虚开的发票以此来虚构成本,冲抵应缴的税款。如若长此以往,就会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。据查实,此案中虚开的52.3亿增值税专用发票绍兴的税收损失近1.62个亿。
目前,官某、朱某等1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。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。